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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第二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暨昆明市保险业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大会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05      浏览量:4152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业人民调解员调处工作能力,同时表彰先进,树立典型,2017年12月1日,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举办2017年度第二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暨2017年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大会。26家产险公司、16家寿险公司,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会议由法律工作部主任何美琼主持。


      培训会上,协会副秘书长陶立新结合工作实际,回顾了昆明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梳理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性质、作用及调解工作的流程、原则等,结合《民法通则》、《合同法》、《保险法》、《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等法律条款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解了实际调解工作中应当掌握的一些技巧、方法等。 
      培训会后,省协会对荣获昆明市保险业2017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

 
      在表彰会上,消保处唐跃萍处长充分肯定了协会2017年的调处工作,并对获得表彰的优秀人民调解员表示祝贺。她要求各人民调解员深刻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秉承“纠纷调处工作无小事”的理念,继续发扬“扎根基层、立足调解、敬业奉献”的精神。行业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保险业人民调解员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在及时化解保险纠纷、提高纠纷调处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保险行业形象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与会领导为人保市公司严怡、大地保险胡光云等十位“优秀人民调解员”颁发荣誉证书。


      何明昭副秘书长在总结讲话中提出,全体参训调解员要深刻认识、正确理解做好保险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调处工作的信心和责任心,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技巧、方法和本领,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效率及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保险纠纷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以“为保户、公司、行业、社会”认真负责的精神和态度,严谨细致地做好保险纠纷调解工作,积极维护云南保险业的稳定发展。 
开展诉调工作,要求调解员对保险知识、法律知识、沟通技巧、谈判艺术、心理学等都要能娴熟运用,这不是短期能全面实现的。调解员要客观地看待自身存在的不足,继续加强学习,以适应调解工作新的形势和要求。
      今后省协会将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全面丰富课程内容,不断提高培训层次,通过强化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保险知识和调解技能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员的遴选、认证、培训、考核、奖惩、退出等制度,筑牢诉调工作的根基。为保险业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图  王刚
文 何美琼/胡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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