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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中的误导行为及防范措施---富德生命人寿玉溪中心支公司

发布时间:2026-02-10      浏览量:49      文章来源:

案例回顾:

(一)“短期高息”骗局张阿姨2024年被“老客户答谢”吸引,销售人员推荐“增额终身寿险”,宣称“缴1年、分红超银行3倍、退保保本”。她在对方操作下投60万,后发现需连缴10年,退保仅拿回18万,销售人员已失联。

(二)“全能保障”谎言李先生2023年为父母买“全家保障计划”,销售称“住院全报、大病赔50万”却未出示条款。2024年父亲患癌理赔遭拒,才知保单是仅含身故责任的年金险,健康险未投保,且投保资料为销售代填,20万医疗费无法理赔。

风险提示:

(一)事前防范:三查三问堵源头

1.查销售资质:根据《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高风险产品需专人销售,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查询代理人资质等级,拒绝“低资质卖高风险产品”。

2.查产品分类: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产品风险评级,年金险、投连险等投资型产品需单独签署风险告知书,65岁以上老人购买高风险产品可要求“24小时冷静期”。

3.查缴费门槛:趸交保费超家庭年收入4倍、年交超20%属违规,可拒绝销售人员“超额投保”建议。

4.三问核心问题:“这款产品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哪些情况不赔?”“连续缴费几年?中途退保损失多少?”“收益怎么算?有没有写进合同?”

(二)事中留证:三类证据必保存

1.书面证据:宣传彩页、投保单(亲笔签名)、缴费凭证,标注销售人员承诺;

2.电子证据: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线上投保截图,尤其保存“夸大收益”“隐瞒条款”的表述;

3.双录凭证:线下投保主动要求录音录像,重点记录条款说明环节,根据监管要求,销售误导案件中“双录可直接作为维权证据”。

(三)事后维权:四步走追回损失

1.内部投诉: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据,重点指出“未履行适当性义务”;

2.监管举报:拨12378或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3.法律起诉:若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可依据《保险法》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4.专项举报:发现“垫资套利”“恶意退保”等团伙行为,直接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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