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4-03-10 浏览量:3414 文章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国务院取消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国保监会决定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工作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并下发《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函[2014]33号)。
从2014年3月1日起,云南保监局不再受理新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对于已受理的报名申请,云南保监局和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将继续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承接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启动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工作的时间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另行通知。
云南保监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