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保险宣传

通知公告更多 >

遵循“三适当”原则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防范不法中介“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决赛名单公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选拔赛成绩公示(前130名)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遵循“三适当”原则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防范不法中介“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决赛名单公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选拔赛成绩公示(前130名)
保险知识 保险期刊
返回列表

富德生命人寿楚雄中支 | 3·15金融知识普及—洗钱的定义及危害

发布时间:2025-03-17      浏览量:15      文章来源:

消费者的反洗钱责任与义务

 

1.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向保险销售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身份。

2.不得参与洗钱活动:客户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保险产品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非法所得混入保险交易中,或通过虚构保险交易等方式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

3.配合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客户应配合保险销售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在保险销售公司对交易进行询问或调查时,客户应如实回答,不得拒绝或阻碍。

4.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客户在保险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交易,有义务及时向保险销售公司或反洗钱监管部门报告。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