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监管动态

通知公告更多 >

遵循“三适当”原则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防范不法中介“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决赛名单公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选拔赛成绩公示(前130名)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遵循“三适当”原则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防范不法中介“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决赛名单公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选拔赛成绩公示(前130名)
监管动态
返回列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      浏览量:552      文章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要求,对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明确,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为: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

制定《通知》是金融监管总局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99748&itemId=861&generaltype=1

手机扫一扫打开此页
Scan me!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