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为民办实事——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量:119 文章来源:
为深入了解消费者诉求,有效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共同营造“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9月以来,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及下辖机构统一开展了“总经理接待日”活动。多位高管走进一线,通过临柜服务、客户答疑、面对面讨论、客户接访等多种方式,将普及金融知识与推进“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
“我交保费14年了,明年到期,现在想了解下这个保单的权益”。80岁高龄的陈奶奶在家人陪同下向阳光人寿的工作人员反映到,这名工作人员正是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赛文娴。9月25日,分公司客服中心正在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赛文娴了解陈奶奶具体情况后,耐心向她及家人讲解保险责任及保单权益,从公司服务体系等多方面为她们解疑答惑,并向客户提示,对保单和服务有任何疑问,也可以第一时间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和客户维权电话95510,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问题安排专业的工作人员及时解决问题。结合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月主题,赛文娴还向陈奶奶讲解了目前关于老年人消费欺诈、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消费陷阱,提示陈奶奶护住钱袋子,守好养老钱。
当天,赛文娴还与多位客户进行了座谈交流,主动询问客户对公司服务的体验及感受、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客户普及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内涵、保险购买避坑知识、提示客户防范非法“代理退保”、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此外,9月13日,阳光人寿大理中支柜面服务人员还接待了保单已失效近2年的客户张先生一家。经了解,张先生购买阳光人寿爱随行保险产品,当天到柜面决定办理退保,阳光人寿大理中支副总经理海燕第一时间安抚客户情绪,为客户讲解保险责任,就客户疑惑的条款进行了细致解说,并通过真实案例,让客户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意识到保险保障的重要性,重新考虑是否退保,为客户守住保险保障。
近年来,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每年坚持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聆听客户心声,了解客户痛点与期待,持续优化升级各项服务,并用专业务实的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将“一切为了客户”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另一方面,以“总经理接待日”为契机,开展常态化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帮助消费者树牢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提升金融素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