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2-18 浏览量:876 文章来源:
2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召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3年,全局系统以主题教育为引领,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一体推进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理论武装取得新收获,党的建设呈现新面貌,风险防控获得新成效,改革化险打开新局面,监管质效再上新台阶。全年新增贷款3382.53亿元、赔付支出343.39亿元。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额居全国第1位,脱贫县、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均居全国第2位。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会议要求,全局系统要紧紧围绕2024年度重点任务,用铁肩膀扛起重担子,切实以思想大转变促进工作大变样、监管大提升,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全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中小法人机构化险。推动省联社“一省一策”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持续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法人转分支”。稳妥推动重点城商行风险处置。二是强化底线思维,着力维护金融总体稳健运行。一体抓好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案件风险防控,严防处置风险的风险。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三大工程”建设支持力度。积极配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突出“长牙带刺”,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非现场监管,用好监管大数据平台和“云镜”系统,构建特色风险预警体系,针对性实施早期干预。依法精准实施行政处罚,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开展投诉举报“强基降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四是主动跨前一步,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主动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与省委金融办联合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共享机制。配合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五是注重回归本源,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指导银行机构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保险机构探索优服务、高价值、低成本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在全辖开展良好法人文化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打造“1+7”文化品牌。主动对接辐射中心需求,为交通物流、能源、数字信息大通道建设等提供资金保障。六是立足云南实际,精准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金融支撑,聚焦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和风险保障力度。促进全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地。探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健全完善防灾减损机制。七是坚决服从大局,不折不扣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按照统一部署落实省市两级机构“三定”,稳步有序组建县域机构。提高新机构运行效能,促进业务融通、职责贯通、人心相通,确保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八是巩固严的氛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急难险重任务攻坚,促进形成奋发有为、实干兴局、争先创优、勇立新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