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开展“3·15”消费者 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量:781 文章来源: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教育宣传,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借助活动契机,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自2月27日起,在辖内全面启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3月6日至10日,该公司在内部多层次开展员工服务技能培训,强化代理人合规销售的培训宣导,为扎实推进保险业诚信文化建设,促进金融市场公平有序,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夯实基础。同时,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3月8日,阳光人寿玉溪中支邀请客户举办节日庆祝活动,结合3·15宣传活动,向客户宣传普及消费者八大权益、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等金融相关知识。3月9日,阳光人寿大理中支宣传小组来到明珠广场,向民众进行“防范非法集拒绝高利诱惑、个人信息保护法、防范洗钱犯罪”等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面向老年群体进行重点提醒,强有力地推动消费者维权意识。此外,在该公司当天组织开展的新老客户插花活动中,也嵌入了教育宣传环节,进一步拓宽和延伸活动范围以及受众群体。
3月13日起,该公司面向平台用户,在“我家阳光”APP推出教育宣传活动专栏,并围绕销售误导、理性投资、“代理退保”黑产、正当维权等内容,在官网官微同步建立“风险提示”、“以案说险”专栏,并向全体客户发送风险提示短信,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面。
接下来,该公司还将联动各级机构,积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昆明地区主要面向社区群众宣传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益、防范非法“代理维权”风险提示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以案说险”,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全面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并于3月15日当天开展“高管面对面”、“总经理接待日”两项活动,认真聆听客户声音,直接接触客户,通过体验服务,全面检视产品销售、服务流程、售后处理等核心环节,深化客户体验管理机制落地,强化各级机构客户思维意识,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