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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2022年行业调处工作会议暨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量:1717      文章来源: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

2022年行业调处工作会议暨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保险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升保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云保协”)于 202239日下午召开了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行业调处工作会议暨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云南银保监局消保处、专委会成员及云保协法律工作部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云保协秘书长何明昭主持。

 

云保协秘书长何明昭首先通报了“2021年云南省省级保险公司保险纠纷调处工作评价情况”,评价结果并列第一名的产、寿险公司分别是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阳光财险和新华人寿、太平人寿。为激励年度能力突出、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的人民调解员,结合2021年调处工作评价情况和实际调处工作表现,经会员单位和调解中心推荐,对人保财险的宁兴俊、太平洋寿险的于敏等10位人民调解员予以通报表彰。

法律工作部主任何美琼对云保协 2021年消保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2021年,云保协按照云南银保监局消保工作要点和整体工作部署,结合“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规范、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做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安排布置了“3·15”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各公司在活动周期间,协同云保协,结合实际情况,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因地制宜地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云南银保监局消保处副处长王兵通报了2021年全年保险消费投诉的具体情况;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做好追根溯源,强化源头治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严守风险底线;三是加强调解机制建设,支持行业投诉纠纷调解;同时强调:各公司要切实承担投诉处理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办结率,集中整治投诉问题集中、渠道不畅、时效延迟、化解重复投诉质效不佳等问题,提高保险消费者满意度。

会上,云南银保监局消保处廖文侠宣导了《关于开展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云南银保监局消保处陈盈池补充了今年云银保监记录有效投诉件的标准。

会议提请专委会审议了《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成员变更的提案》和《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实施细则评价指标评分标准》(2022版)征求意见稿,全体委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提案。

最后,云保协秘书长何明昭在总结发言中强调:“3·15”活动安排是消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公司按照银保监局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要求,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进一步加深消费者对保险功能作用的认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2022年,云保协将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实金融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工作,发挥好调解平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重要作用。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云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孔韵

2022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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