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更多 >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决赛名单公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选拔赛成绩公示(前130名)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初赛成绩公示(前351名)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决赛名单公示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选拔赛成绩公示(前130名) 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财产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竞赛初赛成绩公示(前351名)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通知公告 协会大事记 考试培训 协会图片集锦 专题列表 协会动态
返回列表

关于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等风险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量:3083      文章来源:

关于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等风险的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名义招揽生意,声称可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修复征信”“解决债务”“全额免息”,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免息等事项。此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消费者一旦轻信,将会泄露个人及家庭隐私、失去保险保障权益、遭受经济损失。为此,云南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通过拨打金融机构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二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产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比如,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是注重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要注重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不法分子窃取或利用个人信息、利用“代理维权”进行诈骗等,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云南银保监局

2022年3月8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此页Scan me!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