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 首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案件及司法确认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量:1436 文章来源:
盘龙区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
首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案件及司法确认
为践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建立银行保险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云高法[2021]116号)要求,以及云南银保监局沈湛同志在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银保调委会通过座谈沟通、“以会代训”等方式,整合调解资源,畅通调解渠道,督促、推动各银行积极开展银行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工作,对符合调解的金融纠纷力求“应调尽调、能调必调”。2021年12月21日下午,盘龙区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盘银保调委会”)在盘龙区人民法院办结了首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调解案件及司法确认。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与客户高某于2016年签订了一份《个人授信协议》。期间,因高某未按协议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构成违约。经招行多次催促,客户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遂共同向盘银保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盘银保调委会受理争议后,因当事人双方均不能到现场进行调解,为避免矛盾升级,盘银保调委会及时协调当事人双方、人民调解员、法院法官同步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实时双录调解。双方协商一致,以一次性还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在平台上完成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等调解文书制作,签字后系统自动提交司法确认申请。经盘龙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效力后制作民事裁定书,送达申请人。
首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案件及司法确认的成功办结,是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调处工作向“提升银行保险解纷效率、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目标迈进的重要一步;是金融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金融纠纷快调解、快结案、快化解的具体实践。下一阶段的工作实践中,云保协将积极引导银保调委会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全面提升银行保险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