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银保调委会召开金融案件诉调对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4-22 浏览量:2286 文章来源:
以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达成“提升银行保险解纷效率、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为目标,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同盘龙区人民法院、盘龙区司法局,整合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银行、保险行业资源,在2020年12月10日撤销了原盘龙区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发起设立盘龙区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为促进金融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高效规范,2021年4月19日下午,盘龙区人民法院和盘龙区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调委会”)召开座谈会。云南省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汪渝、盘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普浩、盘龙区银保调委会主任何美琼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银保调委会介绍了调委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银保调委会主任何美琼谈到,自银保调委会成立以来,调解中心加强与各家银行沟通联系,指导金融机构开展调解工作。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如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建行、招行等)通过电话及来访等形式主动与调委会对接,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机制化解银行存款、个人贷款、信用卡逾期不良资产协商还款等纠纷的诉求。前期部分银行对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状况有较大改观。
结合金融矛盾纠纷类型,与会人员积极协商,充分交流,进一步明确了银行类纠纷案件调解,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司法确认立案材料要求。
盘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普浩表示,将依托银保调解平台,强化与调委会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联系,通过“一对一、贴身指导”的方式,稳步推动金融案件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共治格局。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汪渝表示,银行协会高度重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督促各银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银行业金融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畅通银行业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渠道,积极推进调处机制建设,努力创建云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示范窗口”。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孔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