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大数据助推云南反保险欺诈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量:3719 文章来源:
运用大数据助推云南反保险欺诈工作
近期,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稳步推进常态化工作,收集、整理2020年一、二季度《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高风险数据信息》(共635条)和《反保险欺诈中心评价指标》,并将汇总数据反馈至各省级公司,充分运用大数据助推反保险欺诈工作。
在2018年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召开的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中心建立健全行业反欺诈数据报送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反保险欺诈工作评价指标》和会员公司按季报送《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高风险数据信息》的决议。明确了作为行业内部资料,基础数据由各会员公司向中心报送,中心统计、汇总后定期反馈至各会员公司,为行业搭建起了保险欺诈信息共享平台。
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工作职责》、《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可疑线索移送暂行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与昆明市交警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拟定了《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州(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高风险数据信息》报表内容涵盖了高频次出险人员(车辆、汽修厂)信息、承保公司、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损失金额等方面。旨在通过平台信息共享,对行业高频次出险人员(车辆、汽修厂)作出风险提示,为公司理赔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反保险欺诈中心评价指标》报表内容包含车险、非车险、人身险可疑线索的报送情况、可疑线索移送公安经侦部门的情况;通过反保险欺诈中心和公司自行处理处理可疑线索的数量、涉案金额、挽回损失的情况;公司合理拒赔案件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各公司内部开展反欺诈宣传和培训情况等内容。中心依据各会员公司报送的评价指标,能够更加准确的掌握公司反保险欺诈工作开展的详细情况,并为监管部门提供反保险欺诈工作决策参考。
为打击利用水淹车、推定全损车辆跨区域再次承保并出险的车险欺诈行为,中心收集周边省份协会反欺诈工作开展情况,参考广东、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等12个兄弟省协会达成的跨省“水淹、推定全损数据”交换机制,2019年下半年,就拟建立“云南省‘水淹车辆、推定全损车辆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广泛征求产险公司意见建议。收集汇总意见反馈后,在绝大多数产险会员公司同意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采集水淹车辆、推定全损车辆数据信息的通知》,在年内实现跨省“水淹、推定全损数据”与周边省份协会进行交换的同时,向省内各产险主体公司通报共享数据。中心会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督促会员公司强化内控,加强防灾防损与损失查勘的同时,扎实做好防汛救灾金融保障服务。
下半年,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将抓扣“云南省运用大数据开展反保险欺诈专项工作”,重点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完善反欺诈组织体系、制度机制;完善辖内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中银保信公司,认真组织各类线索的筛查、串并、移送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以行业联防和执法协作为助力,有序、高效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
云南省保险行业
何美琼 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