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出行便民利民新举措—— 云南省全面实施机动车保单电子化
发布时间:2020-01-15 浏览量:3344 文章来源:
践行绿色出行便民利民新举措——
云南省全面实施机动车保单电子化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警保合作,为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和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保险和公安交管服务,在云南省公安厅与云南银保监局的共同指导和支持下,云南省将于2020年1月16日起全面推行机动车保单电子化。
机动车保单电子化是落实“减证便民”、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堵点、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电子保单实现了“无纸化证明”,使广大车主出行、办理车驾管业务和投保、理赔更加便捷、环保、高效。
车险电子保单上线后,保险公司将向车险投保人签发“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证明机动车保险合同关系的电子证明文件”,即车险电子保单。它是纸质保险单和保险批单的电子替代品,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将通过保险消费者预留的手机号码和邮箱,推送电子保单下载链接信息。投保人也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下载电子保单:一是保险公司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二是“中国银保信金融科技服务”微信公众号。三是中国银保信官方网站:
“http://eservice.ciitc.com.cn/ePolicy/download”。
机动车保单电子化上线后,云南省内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当事人将无需提供纸质交强险凭证;交警在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快处过程中,经查验,车辆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不以未放置纸质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予以处罚;车辆未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法处罚。同时,车险客户在办理保单变更、车险理赔等业务时,也无需提供纸质保险凭证即可办理。车险电子保单将减少纸质保单存管、携带的不便,降低了保单损毁、遗失的风险,更加的便利、安全。
云南省车险电子保单适用于除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涉及的电子单证包括电子保单、交强险电子标志、电子批单等。上线初期,保险公司将同步向投保人提供车险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两者具备同等效力。
云南省保险行业将携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简化办事手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践行绿色金融、数据金融、科技金融的发展理念,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